2022-04-08 来源: 作者:永新知识产权 浏览次数: 分享
答:一般情况下,如下几种原因可能导致商标显著性的退化: 1.商标本身的显著性较弱。如前所述,对于描述性标志,因使用获得了第二含义而获准注册的商标,相较其他类型商标而言,更容易面临显著性退化的问题。 2.市面上的创新产品,新产品的通用名称难以被相关公众所接受,取而代之该商标自然而然被作为产品名称进行使用和传播,即使该商标系臆造独创使用的,比如前文中提到的“阿司匹林”“蓝牙”等。 3.长期处于垄断地位的产品,如果对产品的商标宣传力度过大,也容易导致该商标成为商品的代名词。 4.权利人自身的使用和管理不当,比如在产品包装、宣传推广中将商标作为产品名称进行使用。 5.同行业竞争者争相效仿,将权利人的商标作为商品名称进行使用。 6. 字典、媒体、消费者的错误描述,也会造成显著性的退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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